原住民及偏鄉弱勢學生的受教權益何在?
文/林蕙蓉(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、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)
屏東縣某原鄉地區國中最近遭投訴,學校為了校慶節目安排原住民舞蹈,以及參加音樂歌舞競賽能獲獎,該校的訓育組長積極安排學生練習,後來雖然得到前幾名的佳績,卻遭投訴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!
【行政組長爭取榮譽,卻忘了學生學習權益及事先與教師團隊協商課程】
一群不願具名的老師們透露,這兩項活動由該校訓育組長負責,其中校慶表演舞蹈是利用週一至週四每天中午午休練習,訓育組長時常不顧班上學生已經在午休、未尊重導師也在教室,大聲地吼學生,要求學生出來練習,吵醒已經在午休的學生及老師們。
競賽活動的部分,排定每天早自修及第七節、第八節,靠近比賽的11月份,還用到正課練習,違反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;參賽的學生多,導致老師們教學進度落後,到了月考前只好趕課,而參賽學生沒有上到課,嚴重影響學習及成績,事後學校竟然要求老師檢討學生成績低落的原因?!
該校參賽學生(與校慶舞蹈表演學生部分重疊)幾乎就從開學9月到11月20日以來,從沒好好靜下來上完完整的一天課程!我們不禁要問:就算得獎加了分,學生的學習權益何在?!
【學校是學生堅強的學習依靠,我們該為弱勢學生做些什麼?】
該校老師們提到,學校學生大部分是弱勢家庭,有能力的家長早就安排子女到市區去就讀,學生無力在外補習,學校本該是學生堅強的學習依靠,且在國中階段正是打基礎的時刻,若學生學習力低落,還有大大小小要配合的活動和比賽,如何能讓學生正常學習?
如果時常在「比賽最大,所以可以不用上課沒關係」、「組長時常隨意叫學生出去出公差,不告知也不尊重任課老師」的這種氛圍下,校園逐漸地沒有紀律,校安事件一件一件發生,學生逐漸沒有尊師重道的倫理,學習風氣逐漸低落,到最後學校招生人數嚴重落後,學區內的家長不願意讓孩子就讀該校,是誰該負責任?!
【風光得獎的背後,有著殘破不堪的黑暗?!】
我們好想問問:「您自己故鄉的子弟為了練唱歌跳舞幾乎整學期沒有好好上課,學習力低落,因此成績也很差,是您要的嗎?您挺的,嚴重影響您故鄉子弟的受教權,是您要的嗎?這所學校學生流失超過五成,有能力的都去市區就讀了,也是您要的嗎?」
我們可以思考幾件事:
1.參加競賽爭取榮譽是一件光榮的事,但帶學生參加競賽的初衷,究竟是滿足行政個人績效就好,還是成就學生?成就了什麼?參加競賽難道只有得獎這件事嗎?
2.犧牲上課時間去排演,雖然風光得獎,但背後學生失去學習完整課程(各科)的機會,這樣是合理的?正確的?正常化教學的原則這樣過得去嗎?第八節輔導課有無政府補助?如果有,這樣把學生找去練習唱歌跳舞,不上課,合理嗎?可以嗎?!
3.行政團隊不尊重任課老師,隨時把學生找出去出公差,沒有填公差單,學生公差期間也沒有好好監督學生,老師們遇到這樣的事情該如何處理?
4.想想屏東縣教育現況的各種排比,遠遠落後於其他各縣市,我們究竟要的是放煙火式的競賽第一,還是提升學生整體的學力,學校校長該用甚麼樣的策略幫助這樣的學校提升學習力、競爭力,而不只是得了獎跟著一起拍照風風光光,就好??
107.12.17